| 巴林左旗施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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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6 09:17 文章来源:巴林左旗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来,巴林左旗商务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和赤峰市财政局、商务局《关于印发<赤峰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巴林左旗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巴林左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8月开始施行,将在方便群众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简化兑付手续,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方面起到促进作用,使我旗广大农民更好的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现买现补方便农民购买
去年11月,财政部、商务部和工信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获得产品售价13%的补贴款。政府部门希望通过此项政策拉动消费、带动生产。自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正式实施。但是,家电下乡实施以来,农民普遍面临领取补贴款手续繁琐等问题,有的农民因证件问题,要往返奔波几次财政所才能领到补贴款。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针对这一问题,旗商务局出台了《巴林左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 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调整为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当场垫付补贴资金给农民。自2009年8月起,农民仅需要向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巴林左旗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委托书》,经过销售网点查验之后就可以按补贴类家电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直接获得补贴款。
商务局代理审核
按照新的补贴兑付流程,补贴款的申报采用销售网点与商务局家电下乡补贴审核中心审核的办法,销售网点按旬提供相关材料报商务局家电下乡补贴审核中心进行审核备案。商务局家电下乡补贴审核中心经办人员逐一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购买人材料,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并审核相关信息,汇总后报财政局申请拨款。
8月31日,旗商务局召开了《家电下乡专项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专题会议。旗商务局局长赵全主持会议,旗国税局、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和乡镇财政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旗商务局局长赵全进一步强调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对此次出台的补贴兑付办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就此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以期保证补贴兑付办法的顺利实施。
自开展家电下乡市场工程以来,我旗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家电下乡商品销售量、销售额逐步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的实施必将推动我旗家电下乡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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